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,接受群众监督,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,学校纪委特开通微信举报栏目。请您在阅读以下须知后,负责、审慎地反映有关问题,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。
一、受理范围
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主要有三类:一是检控类,受理对学校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(非党员领导干部)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。二是申诉类,受理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(非党员领导干部)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三是批评建议类,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工作原则
1.依法按章办事。
2.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
3.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。
4.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。
5.优先处理和解决署实名举报。
三、检举、控告人的义务
1.检举、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。
2.检举、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、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检举、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四、举报途径
1.来信请寄: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809室 邮政编码:201318
来访请到: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北苑1号楼809室 周一至周五8:00-16:30
举报电话:021-65881608
举报邮箱:jkyxy_jwb@126.com
2.提倡署实名举报,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