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

发布者:纪委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1-11-17浏览次数:1082

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

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9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强调,全面从严治党,严明党的纪律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:

第一种形态:让“红红脸、出出汗”成为常态

第二种形态:党纪轻处分、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

第三种形态:党纪重处分、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

第四种形态: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